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纪律建设,始终坚持从严治党,从而维护并不断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1921年7月,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对党员提出了严格纪律的要求:“加入我们的队伍以前,必须与那些与党纲领背道而驰的党派和集团断绝一切联系。”
1926年8月,中共中央向全党发出《中央扩大会议通告——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强调必须高度警惕腐化分子混入党内的现象,“应该很坚决的清洗这些不良分子,和这些不良倾向奋斗,才能巩固我们的营垒,才能树立党在群众中的威望”。这也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最早制定的反腐倡廉文件。
1929年12月,古田会议决议明确提出用无产阶级思想来建设党的重要命题,强调思想建党,还规定了发展党员必须具备的五个条件:1. 政治观念没有错误(包括阶级觉悟);2. 忠实;3. 有牺牲精神,能积极工作;4. 没有发洋财的观念;5. 不吃鸦片、不赌博。这就使每一位党员能够有所对照,从而“严格的执行纪律,废止对纪律的敷衍现象”。
中共中央和中国工农红军落脚陕北后,适应党所面临的新形势,提出了“建设一个全国范围的、广大群众性的、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的布尔什维克化的中国共产党”的新任务,重申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同时“又是全民族的先锋队”。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党的纪律建设,1937年4月在党内文件中指出:“自西安事变和平解决与国民党三中全会之后,中国革命的形势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为了迎接民族抗战,“在目前形势下党内铁的纪律,比无论什么时候都重要”,“只有这样,中国共产党才能成为民族革命的领导者。中央号召全党同志在党中央领导之下,以艰苦的工作与模范的行动,去取得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中的领导地位”。延安时期担任中央组织部部长的陈云强调:中国共产党要成为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其重要条件之一,就是要保持党的成分的纯洁。
中国共产党还注重党的纪律教育,强调“要在全党加强纪律的教育,因为统一纪律,是革命胜利的必要条件”。中国共产党“是以自觉要履行的纪律联结起来的统一的战斗组织。中国共产党的力量,在于自己的坚强团结、意志统一、行动一致”,决不容许在党内出现有违背党的纲领和党章的行为,对于严重违反党章党纪而不能改正的,要坚决清除出党。对于党内出现的违犯党纪党规的行为,党的各级组织历来坚持“零容忍”态度。延安时期开除了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的刘力功的党籍,就是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的一个典型案例。为进一步警示全党,特别是教育新入党的党员,时任中央组织部部长的陈云专门撰写了《为什么要开除刘力功的党籍》的文章,详细列举了刘力功的错误以及党组织对他的多次帮助教育,以及为何要开除刘力功党籍的原因。
陈云指出:“中国革命是长期艰苦的事业,共产党及其党员没有意志行动的统一,没有百折不回的坚持性和铁的纪律,就不能胜利”,“处在抗日战争的时代,战争中共产党员遵守党的纪律是胜利的必要条件”,他强调“只有使全体党员自觉地遵守纪律,纪律才能成为铁的,不可动摇的有效的东西”,“在无产阶级有组织的队伍内,也决不允许那些明知故犯的不能自觉遵守纪律的分子存在”。
作为中共领袖,毛泽东从维护党的性质宗旨的高度,以及党必须完成所肩负的历史使命、时代重任出发,把严明党的纪律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
毛泽东强调:党这个军队同人民的其他军队比较有许多特点,它是先进的部队,是有组织的先进部队,比较别的组织更有组织性,更加严密,更加统一,共同为着一个目标奋斗。一个军队,要有统一纪律,要听号令:立正,稍息,向左看,向右看,开步走,瞄准放。不然敌人在前面,一个往东放,一个往西放,是要被敌人消灭的。党这个军队也是一样,没有统一纪律,没有民主集中制,没有民主或者没有集中都不行。……党是人民中优秀分子的结合,大家是自觉地愿意受约束,就是承认党纲、党章,服从党的决议案,愿意自我牺牲。所以有些人就不能加入我们的党,他不受调动,他干这样工作也好,干那样工作也好,往东也好,往西也好,都得由他,而党员就要服从组织,服从党的决议。他还向全党同志郑重指出:身为党员,铁的纪律就非执行不可。孙行者头上套的箍是金的,列宁论共产党的纪律说纪律是铁的,比孙行者的金箍还厉害,还硬,这是上了书的。
党的七大所通过的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是按民主的集中制组织起来的,是以自觉的、一切党员都要履行的纪律联结起来的统一的战斗组织。中国共产党的力量,在于自己的坚强团结、意志统一、行动一致。在党内不容许有离开党的纲领和党章的行为,不能容许有破坏党纪、向党闹独立性、小组活动及阳奉阴违的两面行为。中国共产党必须经常注意清除自己队伍中破坏党的纲领和党章、党纪而不能改正的人出党。要求党员自觉成为大公无私、廉洁奉公的“遵守党和革命政府纪律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