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经过新时代十年坚持不懈的强力反腐,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以更加坚决有力举措,深化标本兼治,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坚定共产党人的信仰信念,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思想的口子一旦打开,必然在困难挑战、利益诱惑面前一泻千里,破纪破法在所难免。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必须从党员干部思想深处着手,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始终坚定信仰信念信心,不断筑牢思想防线、立起精神支柱。坚持把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基本功和必修课,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将理论学习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巡视巡察、政治谈话等重要内容,既看学没学,更看学得怎么样、理解得深不深、做得好不好,着力发现和纠治思想和行动上的偏差。创新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方式,在强调树牢纪法底线的同时,更要求追求高标准,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担当职责使命。学深悟透党的创新理论,把牢思想的“总开关”,既是共产党人的终身必修课,也是与消极懈怠、享乐奢靡、贪污腐化作斗争最有力的武器。要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创新和深化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坚定信仰信念,站稳人民立场,为民用权、廉洁用权、秉公用权,在私底下、无人时做到慎独慎微,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切实增强拒腐防变免疫功能。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作用。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实践充分证明,查办案件既是反腐败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也是最有力、最深入的监督。一方面,能使腐败者付出沉重代价,释放“伸手必被捉”的强烈信号,让心存侥幸者望而却步;另一方面,能透过现象看本质,揭示腐败滋生的体制机制问题和监管漏洞等深层次原因,把治标的成果深化为治本的成效。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必须坚持把查办案件摆在突出位置,推动办案、整改、监督、治理有效贯通,不断提高惩治腐败综合效能。创新查办案件机制,立案之初就结合实际增设“以案促改小组”,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不断探索“剧中人”说“剧中事”,教育审查调查对象深刻剖析自身腐败的心路历程,为有针对性地推动以案促改促治提供真实信息和鲜活情况。当前,腐败存量尚未彻底清除,腐败增量仍在发生,面对形形色色腐败表现形式,要始终保持正视问题的勇气和刀刃向内的坚定,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把零容忍的态度决心一贯到底。要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查,持续盯住“七个有之”问题,严肃查处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聚焦金融、国企、能源等重点领域深化整改整治。把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理念融入查办案件全过程,对腐败背后的问题循线深挖,不断增强整改整治实效,让反复发作的老问题逐渐减少,让新出现的问题难以蔓延。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权力规范运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腐败的本质是权力滥用。权力天生具有两面性,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我们党设置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并依法赋予其权力,为的是更好地履行职责使命。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要推动各部门科学配置权力、规范行使权力,确保权力始终沿着正确轨道运行。抓住定政策、作决策、审批监管等关键权力,完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权力配置,加强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和执行,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有效解决制度缺失和“牛栏关猫”等问题。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通过专题会商、调研督导、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推动各部门系统梳理自身权力运行风险点,压紧压实各部门管权用权主体责任。建立各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常态化开展政治谈话、分管省领导对省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函询回复材料审核把关、专题形成巡视反映“一把手”履职情况报告等制度机制,加强对“关键少数”行使权力的近距离、全过程监督。以信息化手段为权力监督赋能增效,健全腐败预警联动机制,针对国企、农业、教育、医疗、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通过信息比对实现自动预警,推动监督关口前移,及时发现和查处权力行使不规范、不廉洁等问题。反腐败是同各种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病原体作斗争,要通过管住权力,把腐败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坚决防范“暗箱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和腐败问题的发生。完善公权力运行数字化监管机制,提高大数据关联分析预警能力,形成分析、预警、处置的工作闭环,全过程监督权力运行。
整合反腐败全链条力量,不断增强反腐合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必须充分发挥党的全面领导、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单位步调一致、形成合力。近年来,江西持续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先后出台纪检监察监督与巡视、审计、财会、统计等监督贯通协同制度,不断提升反腐败组织协调、信息共享、协作查处能力。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推动对口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及地方纪检监察机关人员力量深度整合、一体化培养使用,做到同题共答。进一步探索巡视巡察上下贯通、基层监督片区协作、地方纪检监察机关与中央驻赣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协作配合等机制,推动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内外联动、齐抓共管的反腐格局。当前,各类监督主体协同协作还存在短板和不足,要进一步强化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理念,整合各职能部门监督资源,打通信息壁垒,提升反腐合力。持续完善基层监督体系,优化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强化县乡监督办案力量,破除制约基层腐败治理的实践难题。聚焦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问题同向发力,充分发挥税务、房管、银行、证监、海关等部门作用,推动完善财产监督、现金管理等制度,加大对代持、白手套等迂回隐蔽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共同查处机制,构筑阻断腐败的坚固防线。
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必须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特别是发挥“一把手”头雁效应,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坚决防止“好人主义”、弃守责任,更不能以“抓大放小”为由推卸责任、包办代替,放任腐败问题由少变多、由小变大。不断完善重大案件审议制度,把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实现问责制度化、程序化,对责任落实不力的严肃问责,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更加有效贯通协同。各级党委要切实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感、使命感,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对责任落实不力的坚决问责。纪检监察机关要有力有效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落实,把党中央反腐败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行动。党员领导干部既要从严管好自己和身边人,始终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又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亲力亲为抓好责任落实,努力做管党治党的行动派、实干家。
摘自《中国新闻网》